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同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4日 【打印】

同政发〔2022〕7号

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同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部门:

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大同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4日

大同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推动“十四五”时期我区全民健身实现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黑政发〔2021〕18号)和《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庆政发〔2022〕1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加快体育强区建设中的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为加快“三区”建设、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同新篇章作出新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数量达到0.9块,重点推进城区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数量达到1块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8平方米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5名,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0%以上。

三、主要任务与措施

(一)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

1. 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制度规划。落实《黑龙江省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若干措施》和《黑龙江省“十四五”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各类健身基础设施建设。执行《黑龙江省全民健身设施管理办法》,加强体育场地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责任主体:各乡(镇)、街道,以下各项任务与措施责任主体均涉及,不再列出;牵头单位:区文体旅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

2. 丰富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供给。结合市级全民健身场地建设计划,推动区级“三个一”公共健身设施建设,即:具有一定规模人口的县(区)级区域至少建有一个体育场(或田径场)、一个全民健身中心(或体育公园、体育馆)和一处具有一定规模的室外冰雪运动场。按照规模适当、方便实用的原则,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充分利用城乡“金边银角”、非体育(空闲)用地,加大适儿化、适老化、无障碍化健身设施建设,建设群众身边多样化健身运动场所。完善以足球、篮球、排球“三大球”为重点的球类集体项目和冰雪运动项目场地设施建设。更新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健身场地器材设施,新建乡镇(街道)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项目不少于4个。新建或改扩建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馆)、滑冰场(馆)及游泳、冰壶、门球、网球等场地设施不少于2个,新建健身步道不少于5公里,新建或改造数字化公共体育场所、户外运动服务设施、智慧健身设施不少于2个(处)。提升城市“15分钟健身圈”和“30分钟冰雪健身圈”建设品质。〔牵头单位:区文体旅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委统战部〕

3. 落实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监管,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向公众免费或者低收费开放,推动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完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向公众开放的调研论证工作。做好场馆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加大场馆向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开放的力度,鼓励社会力量承接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提高运营效率。〔牵头单位:区文体旅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教育局〕

(二)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1. 开展社区健身活动。按照因地制宜、小型多样、就近就便的原则,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作用,每年8月组织“社区健身活动月”活动。积极组织区内配合市内并参与全省社区运动会。〔牵头单位:区文体旅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2. 推进群众性赛事活动开展。区政府每四年开展一次全民健身运动会,努力扩大赛会规模和覆盖人群。开展好毛主席题词纪念日、全民健身日、全民冰雪活动日等重要节点日主题活动。大力发展“三大球”、田径、乒乓球和羽毛球等基础性、普及性强的体育运动项目,鼓励发展业余联赛。用好足球场地设施,推动区域足球发展。贯彻执行群众赛事办赛指南和参赛指引,规范和引导运动项目赛事活动市场化发展。〔牵头单位:区文体旅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残联〕

3. 推动重点人群健身活动开展。加强妇女、青少年、农民、少数民族、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体育健身赛事活动。加大太极拳、健身气功等中国传统体育项目的推广力度。利用农民丰收节、传统节日等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娱乐性赛事活动,促进残疾人提高身体素质、增强自信。〔牵头单位:区文体旅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委统战部、区妇联、区残联〕

4. 培育全民健身活动品牌。巩固提升林源山地自行车赛、半程马拉松赛、乒乓球、篮球、健跑和羽毛球等项目品牌赛事活动,培育和打造一批内容深受欢迎、群众参与广泛、组织实施规范、社会影响较大、具有地方特色的群众品牌活动,逐渐形成“一乡(镇)一品,一城多品”新格局。〔牵头单位:区文体旅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委统战部、区总工会、团区委、区残联、区融媒体中心〕

5. 推广普及群众冰雪运动。继续开展“赏冰乐雪”系列活动和“百万青少年上冰雪”活动,在青少年中普及冰雪运动。推动冰雪马拉松、雪地足球等大众冰雪赛事活动。大力宣传冰雪体育文化,让更多的人喜爱冰雪运动。〔牵头单位:区文体旅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总工会〕

(三)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1. 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活动。按照黑龙江省关于完善省、市、县建设国民体质监测站要求,配合市体育局持续开展国民体质监测与运动指导活动。联合高校、科研部门、社会力量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研究。〔牵头单位:区文体旅局,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

2. 贯彻落实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制度。探索依托国民体质监测网络体系,配合市体育局常态化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系列活动。〔牵头单位:区文体旅局,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3. 广泛开展科学健身指导系列活动。加强科学健身知识推广,以线上直播、公开课、短视频和线下节点日、赛事活动相结合方式进行宣传普及。依托大同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平台,组织专家学者、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优秀退役运动员,广泛开展科学健身指导志愿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幼儿园)、进企业、进家庭“五进”等系列活动,打造大同区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牵头单位:区文体旅局,责任单位:区文明办〕

(四)加强各级体育组织建设

1.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与规定,不断提高各级指导员培训质量,优化年龄、人员结构。完善注册登记制度,采取配发统一服装等激励措施,调动队伍积极性。加大体育行业“工匠”人才培养,积极参加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和市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大赛。〔牵头单位:区文体旅局,责任单位:区总工会〕

2. 推动区级体育总会和乡镇(街道)全民健身组织全覆盖。以体育总会为龙头,构建“体育总会+老年体协、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单项体育协会、人群体育协会、健身团队”的“1+2+X”全民健身组织体系。鼓励支持各行业,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发展各类群众性体育社会组织,组建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鼓励支持社区发展群体性体育社会组织、项目兴趣爱好小组。每个乡镇(街道)配备1名专(兼)职体育委员,每个村(社区)至少发展1名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牵头单位:区文体旅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3. 提升扶持体育社会组织服务能力。采取孵化培训、人员培训、项目指导等多种途径和方式,激发体育社会组织内生动力、诚信自律。支持全民健身组织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提升自身造血能力和健身服务供给能力。〔牵头单位:区文体旅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五)推动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1. 深入推进体教融合。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训练、竞赛活动,扩大校内、校际、校外体育活动的覆盖面和参与度。〔牵头单位:区文体旅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2. 深入推进体卫融合。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探索建立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鼓励各级医疗机构和医院开展“卫+体”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推动体卫融合服务机构向基层覆盖延伸。倡导设立科学健身门诊,以运动健康服务和诊疗为特色,开展慢性病、运动康复以及青少年肥胖、近视等运动干预。〔牵头单位:区文体旅局,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3. 深入推进体旅融合。鼓励各乡镇结合自然风貌、地域文化、旅游景区等资源,开展户外露营、水上运动、民俗项目、冰雪运动等赛事活动,推出一批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赛事。〔牵头单位:区文体旅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4. 深入推进体育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对发展体育产业的拉动作用,支持建设一批运转良好、带动能力强的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单位和示范项目。加强体育与文化、健康、养老等行业融合互通,拓展服务内容,延长产业链条,促进体育消费。〔牵头单位:区文体旅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

5. 深入推进体育数字化发展。积极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构建覆盖广泛、内容丰富、及时便捷的市区一体化的全民健身服务平台。在现有和计划新建场馆和体育公园中打造“智慧化场馆”与“智能体育公园”。推进全民健身设施、器材智能化升级。〔牵头单位:区文体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六)营造全民健身浓厚氛围

宣传普及全民健身文化。充分利用电视等传统媒体及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弘扬体育精神,普及健身常识,推介健身项目,讲好群众健身故事。继续推进国家全民健身模范区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区文体旅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区政府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及配套政策措施的任务分解和督导落实。

(二)加大资金保障。充分发挥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资金的引导、推动、示范、调剂作用,区政府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三)壮大人才队伍。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人才队伍体系,加强健身指导、组织管理、宣传推广和志愿服务等方面的人才培养和供给。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人才培养,形成多元化的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体系。

(四)健全保障体系。加强场地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管,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严格按照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和户外赛事活动分级管控的有关要求,落实赛事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和属地的管控责任。

(五)强化监督评估。各级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列入政府年度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对各责任单位和部门开展督促指导。做好市体育行政部门对区政府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的准备工作。


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4日印发

【文字解读】:https://www.dqdt.gov.cn//datong/zcjd1/202307/c05_306973.shtml

【图文解读】:https://www.dqdt.gov.cn//datong/zcjd1/202307/c05_306979.shtml

【视频解读】:https://www.dqdt.gov.cn/datong/zcjd1/202307/c05_3069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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