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同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0日 【打印】

同政发〔2022〕12号

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同区农村公路路长制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大同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0日



大同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区农村公路管养力度,有效巩固建设成果,构建长效管理机制,根据《黑龙江省农村公路条例》、交通运输部令《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指导意见》(黑交发[2021]150号)、《大庆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大庆市农村公路“路长制”推进方案的通知》(庆交函[2022]16号)精神,结合大同区区情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四好农村路”和平安交通建设为载体,以构建养护管理长效机制为目标,按照“一路一长”的要求,建立区、乡、村三级路长制组织体系、责任体系、管理体系、考核体系,创建“畅、安、舒、美”的公路出行环境,为全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交通运输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22年路长制各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和常态化,基本实现“有路必养、养必良好,有路必管、管必到位”的目标,保证农村公路处于良好的运行服务状态,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组织体系

总 路 长:诸葛祥龙大同区政府区长

区级路长:史 国 庆大同区政府副区长

乡镇路长: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

村级路长:各村委会主要负责人

成立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政府办、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经济和发展改革局、水务局、林草局、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大同区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区总路长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全面推进落实路长制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三级路长责任体系。

(一)区级层面:全区设立总路长,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设立区级路长,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设立区级总路长办公室,与区交通运输局合署办公。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站工作人员为农村公路专管员。

(二)乡级层面:各乡镇设立乡级总路长,由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担任;设立副总路长,由乡镇分管领导担任。乡镇负责农村公路管养的工作人员为辖区农村公路专管员。

(三)村级层面:各行政村设立村级路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村公益性岗位的乡村道路养护员为辖区道路专管员。

四、工作职责

(一)各级路长职责

1.区级总路长职责:区级总路长是全区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路长制工作的总调度、总协调,负责养护资金的筹措和管理使用。副总路长协助总路长抓好日常调度、协调、检查、督查等工作。

2.乡级总路长职责:乡级总路长是本辖区农村公路管养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路长制工作的调度、协调、落实等工作,以及编制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副总路长协助总路长抓好农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路域环境等综合管理,负责公路日常养护、公路抢险保通、道路安全隐患排查、路产路权维护,负责培训、管理、考核乡村道路养护员,负责信息报送。

3.村级路长职责:村级路长是乡道、村道养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日常巡查、养护、路域环境卫生,及时制止公路范围内乱修乱建、乱堆乱放、破坏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保障路产路权不被侵占。

(二)总路长办公室职责

总路长办公室对区级总路长负责,负责统筹协调、拟订管理标准、制度和考核办法、定期通报情况等。

(三)专管员职责

专管员具体承担农村公路日常巡查、隐患排查、路域环境卫生及灾毁信息核查、上报,监督工程实施;负责信息化数据采集、上传等工作;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

(四)区直有关部门职责

1.区交通运输局:加强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工程指导工作,做好普通省道、县道的日常养护管理、维修工作;加强普通省道、县道的路政巡查,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会同区公安局开展公路治超限载工作;推动路长制全面实施。

2.区公安局:加强交通秩序管理,重点整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联合交通局开展公路治超限载行动。

3.区财政局:协调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所需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4.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局:指导开展农村公路和运输场站建设等相关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

5.区林草局:协调办理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占用林地许可手续,做好公路绿化工作。

6.区自然资源局:加大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以及公路沿线非法取土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主要任务

(一)加强公路法制宣传,增强群众爱路护路意识。

各级路长及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农村公路法律法规“进村社、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活动,充分利用农村集市广泛宣传《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农村公路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制定“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增强群众爱路、护路、养路的意识。

(二)认真做好协调保障,营造项目建设良好环境。

各级路长要主动做好农村公路项目建设涉及的征地拆迁等协调保障服务工作,加强群众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认真受理群众信访,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要严肃查处非法设置路障、阻挠施工等行为,对涉及黑恶势力的要依法从严打击,为农村公路项目工程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三)强化日常养护管理,实现“有路必养、养必优良”。

1.加强乡镇农村公路标准化建设。乡镇路长要协调落实农村公路管理人员办公场所,充实工作力量,建立健全组织体系、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和工作台账,做到“一路一长、一路一档”。乡镇农村公路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加强乡村道路养护员的培训、管理、考核工作,切实做到养护管理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2.积极推进普通省道、县道专业化养护。围绕规范化、专业化、机械化、市场化的“四化”目标,在普通省道、县道实行“公司+道班”养护模式,将日常养护、小修保养承包给专业养护公司,签订养护合同,落实管养目标,提升养护质量,积极创建文明线路和平安公路。

3.开展乡村道常态化养护。根据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管理有关规定,在农村贫困户、低保户等贫困家庭成员中选聘乡村道路养护员公益性岗位,划段包干、责任到人,每月开展不少于4次的养护整修和清扫保洁,帮助群众提高收入。乡、村路长和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要对乡道、村道定期组织巡查,确保乡村道路有人管、有人养。

4.加强养护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农村公路大数据建设,各级专管员要利用手机微信等信息化平台完成路况信息、巡查、应急处置等工作的初报、续报、终报等流程,实现农村公路信息化全覆盖。各级路长要通过信息化平台,随时掌握农村公路基础数据,直接指导农村公路管养工作。

5.做好公路绿化美化工作。按照“因地制宜、因路制宜”的原则,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做好农村公路绿化美化工作。宜林路段作到不留空白,树木需要更新采伐的,按照《公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四)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实现“有路必管、管必到位”。

1.创新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机制。大力推行“区级统一执法、乡村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建立“区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三级联动、专群结合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加大农村公路日常综合执法,保障农村公路的完好、畅通。

2.严格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省道两侧边沟外各15米,县道两侧边沟外各10米,乡村道路两侧边沟外各5米范围内不得进行建房、临时搭建等违章活动。各级路长要监督落实公路两侧建筑物报批须先经区交通运输部门同意后,规划、住建、国土部门方能审批建房手续的制度规定,房屋建成后,督促做好排水工作,完善公路边沟。

3.依法保护路产路权。各级路长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制止在公路上打场晒粮、乱堆乱放、以路为市、乱摆摊点、施工车辆抛撒、遗漏砂石料污染公路等占用公路、侵占公路产权的行为。要结合城乡环境整治和“全域无垃圾”行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在公路和公路用地范围内未经批准埋(架)设各种管线、开设平交道口、挖沟引水等各类破坏、侵害公路产权的问题,以及公路沿线洗车点、非公路标牌上路、马路市场、路域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每季度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农村公路环境整洁、安全畅通。

4.强化超限运输车辆治理。各级路长要组织开展治超宣传,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治超工作,在乡道、村道的主要出入口设置限高、限宽设施,禁止超限运输车辆驶入,对发现的超限运输行为要及时进行制止和处理。公安、交通等部门要按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要求,建立联动管理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加强配合、协同作战,强化源头监管和路面监控,严厉打击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

(五)积极筹措资金,加大管理养护投入。

采取财政投资、社会集资、企业捐资、群众投劳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养护资金,加大农村公路管养经费投入。区政府将养护资金纳入预算安排,并随着农村公路里程增加、技术标准提高和区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加大养护资金投入,保证农村公路养护需要。

(六)加强应急管理,提升农村公路防灾抗灾能力。

加强农村公路应急体系建设。各级路长和交通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领导指挥、分工协作、联动抢险、灾后重建等公路防汛“四个机制”在灾毁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大抢险设备投入,提升灾毁抢通能力。要按照“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落实汛期和雨雪天气预防措施,及时开展责任路段应急抢修保通工作。

六、相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深入宣传农村公路路长制的重要意义和典型经验,营造社会全员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提高我区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参与度。

(二)主动公开,接受监督。要在省道、县道、乡道、村道醒目位置设立路长公示牌,标明公路概况、路长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区政府将路长制工作纳入乡镇、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定期开展检查督查,年终进行考核评比,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0日印发

【文字解读】https://www.dqdt.gov.cn/datong/zcjd1/202305/c05_2814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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