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大庆市大同烈士陵园建设项目专项规划》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8日 【打印】大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你单位《大庆市大同烈士陵园建设项目专项规划申请批复使用的请示》已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规划,请你局印发实施,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规划地点位于大庆市大同区八井子乡八井子村,规划范围1.44公顷,规划建设革命烈士纪念碑、烈士墓碑场地、英名墙、办公场所、休息室、值班室及公厕等。
三、要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规划范围、规划布局、规划目标等进行规划设计,加强规划实施、监督和管理,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
四、因规划变更或规划实施需要,需对上述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的,按法定程序执行。
特此批复。
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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