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对2024年第一批次衔接资金使用安排请示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5日 【打印】
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你单位呈请《关于大同区2024年度第一批次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实施项目资金安排的请示》文件已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同意你单位请示,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批复。
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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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你单位呈请《关于大同区2024年度第一批次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实施项目资金安排的请示》文件已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同意你单位请示,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批复。
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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