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区2024年第三季度就业帮扶工作补助人员公示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8日 【打印】根据《大同区就业帮扶工作补贴实施细则》(同农组发〔2024〕1号)要求,经申报人申报、乡镇申请、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与区财政局共同审核,对符合一次性交通费补助和生产奖补的脱贫户(含监测帮扶户)进行公示。
附件1:大同区第三季度跨省稳定就业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助审批表
监督举报电话:12317或0459-6165911
联系人:刘树琪
受理单位:大庆市大同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大同区政府楼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大庆市大同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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