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7日 【打印】
同政办发〔2020〕10号
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同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大同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0日
大同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
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20〕17号)要求,为全面推进大同区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切实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0年11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