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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取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6日 【打印】

为确保政府采购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大庆市大同区水利指导站决定公开选取招标代理机构,对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2025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进行招标代理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大庆市大同区水利指导站

二、项目简介

工程总投资110.87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渠道、管道流量监测站、墒情监测站,管护中心开展基础设施及运行平台建设,与计量设施相配套。

三、服务内容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要求,按项目实施方案实际情况编制招标文件,活动中各类质疑、异议;配合行政监督部门处理各类投诉;提供与本项目招标文件设计招标内容相关的咨询服务的所有工作内容。

四、服务要求

1.成交招标代理机构需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2.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服务取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项目概算金额按相关规定比例收取,由项目中标供应商在项目服务完成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六、选取方式

1.面向社会公开选取招标代理机构;

2.由评审小组按照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的优劣势评比;

(评比标准:代理机构经营场所、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单个项目中标金额、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团队相关职称及证书等)

七、报名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报名招标代理机构需入驻黑龙江政府采购平台。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每名报名人只能申报一家招标代理机构;

八、报名时间

2025年8月27日下午14:00-16:00,逾期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九、评选范围

报名代理机构超过三家以上的,以报名开始时间先后顺序选取前3家代理机构作为此次评选对象

十、报名地址

地址:大庆市大同区政府648办公室

联系人:杨东鑫        联系电话:0459-6165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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