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5项问题整改公示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9日 【打印】我区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5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不规范,黑龙江柏郡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约2000吨炉灰渣随意堆存,且部分料堆未苫盖。
二、整改目标:规范监督管理水泥生产行业,依法依规查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改措施:
1.大同区责令存在问题企业对炉渣堆、料堆进行苫盖,加装防尘围挡。
2.加强水泥生产行业监督管理,2025年6月底前组织开展行业排查整治,形成问题清单,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生态环境部门查处。
3.加大水泥生产企业监管力度,发现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查处。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大同区督促同庆商砼洗罐砂浆废液废渣全部进行清运、柏郡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对炉渣堆、料堆进行苫盖,加装防尘围挡。黑龙江柏郡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已完成苫盖并围挡。
五、公示时间: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大同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9-8880780
八、受理地址:大庆市大同区同阳路8号大同生态环境局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大同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大同区委
大同区人民政府
2025 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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