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3日 【打印】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14日至11月18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7日将巡察意见向我局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1.关于“各党支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各党支部2025年必须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二是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作为支部各类会议第一议题,推动学习制度化、常态化。三是实行督导机制,党组组织定期指导检查“三会一课”记录,并对“第一议题”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关于“重点内容应学未学”问题的整改。
一是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庆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深入研讨,开展以党组为引领,支部为依托,的专题学习活动。二是深入落实理论学习中心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等内容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三是成立研讨小组,对重点学习内容进行学习研讨,保证应学尽学。
3.关于“党内集中教育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各党支部按照第二批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要求制定2025年度支部学习计划。二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学习内容覆盖到“三会一课”当中。三是要求党组成员进行自查自纠,定期对学习成果进行检查和总结,保证学习效率和效果。
4.关于“人事专业培训和指导投入精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召开全区人事工作业务培训活动,增加业务人员政策知晓准确度。二是加强对人事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人事工作按照规定和要求有序开展。
5.关于“对劳务派遣、公益性岗位监管仍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常态化开展公益性岗位核查工作,通过定期实地检查、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工资发放进行核查。二是完善落实考勤考核制度。抽查检查劳务派遣人员日常考勤记录。三是督促用工单位规范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对用工单位的业务指导与监督,对管理不规范问题及时责令整改。
6.关于“作风不严文风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文件管理工作,通过人社局党组选任专职收发员,专门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和存档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与上级文件标准统一。二是建立发文审批制度,由二级部门负责起草文件,并提交至局长进行审批,随后由办公室负责文件的发布工作,层层把关,层层落实。
7.关于“人员配备不合理,专业力量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鼓励在编在岗人员积极参加执法证考试,并广泛宣传考试的相关内容及要求,增强仲裁院执法力量,构建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专业过硬的仲裁院队伍,全面提升办案质量与效率。二是对于出现的行政执法类空缺岗位,及时启动公务员招考申报工作,增加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确保执法工作高效推进。
8.关于“监督检查不够常态,劳动执法渗透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常态化执法检查机制,增加检查频次与覆盖面。对辖区内企业和商家开展定期检查,确保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深入企业、工地等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现场讲解相关政策。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学习最新劳动法律法规,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
9.关于“协调解决欠薪投诉案件招法不多,办理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执法办案流程,对接到的欠薪投诉第一时间登记反馈。二是加强解放思想力度,借鉴参考治理欠薪先进案件典型,创新工作招法,提升办案质效。三是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行动,深入企业、工地,详细核查工资支付台账、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对于在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10.关于“欠薪研判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做好事前预防。建立动态风险评估机制,定期走访基层工程单位,提高欠薪风险研判,提升欠薪纠纷敏感度。二是加强事中监管。对存在欠薪倾向或已发生欠薪案件的企业、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动态跟踪整改,降低欠薪发生概率。
11.关于“鼓励就业创业力度不足,举措创新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工作安排开展专题招聘活动,结合求职者需求,与其他政府部门联动举办就业创业促进活动。二是打造宣传矩阵,拓宽线上线下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多媒体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以简洁明了的语言向群众传播惠民惠企政策,加大平台政策推送力度。
12.关于“目标导向不强,工作质量不高,未达到就业与见习工作指标”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推进新就业,明确城镇新就业增长难点、堵点,与基层单位会商,扩大统计面,扩充新就业统计数据源。二是动员开发新见习,鼓励辖区内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的岗位,汇总并上传相关数据。
13.关于“监管失之于宽,动态认定滞后”问题的整改。
一是梳理省、市最新文件指示,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大同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流程,补足监管漏洞,定期与乡村振兴部门交换数据,确保人员信息实现动态管理。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劳动保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实时解答、共同探讨业务难题,确保履职尽责水平稳定提高。
14.关于“就业保障民生资金监管审核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工作流程,根据要求对资金补贴对象应录尽录金保系统,对确实不能录入的人员留存佐证并提供纸质说明,资格审查、审核贯穿全部工作流程。二是主动实施追缴,根据业务审核手段的升级不断规范、完善补贴落实工作,对自查出的往年错发补贴,主动联络经办单位实施追缴。
15.关于“制度效能未充分发挥”问题的整改。
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发挥制度效能,建立健全人社局党组“三重一大”、信访工作落实责任制度,高标准落实上级工作要求。
16.关于“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档案室建设投入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充实档案室基础设施,根据档案管理规范及实际工作需求,采购彩色打印机和大型复印机,满足多样化工作需求。二是优化档案储存管理。更换优质档案袋,合理规划档案摆放布局,有效缩减档案体积,在现有空间基础上提升档案容纳量,提高档案室空间利用率。
17.关于“档案基础业务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控制企业人员档案流转范围,完善档案交接程序,建立档案闭环交接台账。实现流转轨迹可追溯,杜绝档案丢失、损毁或违规外流现象。二是加大相关人员档案业务培训,提高档案流转安全性。系统学习档案管理法规政策、操作规范和保密要求,通过案例分析、实操演练等方式,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提升档案流转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18.关于“落实安全工作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政策传达落实,收到安全生产相关方案后,第一时间下发文件,确保全政策要求传达到位。二是成立人社局安全隐患排查小组,加强常规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安全责任制台账,对查出的安全问题及时监督整改。三是加大对行业部门的监管力度,购置干粉灭火器等消防设备,完善部门安全设施。
19.关于“未建立信息共享协同防控机制”问题的整改。
加强部门联动,完善协同机制。与社保、民政、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沟通共享机制,获取准确户籍信息,明确真实有效户籍,查清重复参保原因、时间及缴费、待遇领取情况,多手段完成信息核查,降低死亡冒领风险。
20.关于“保密责任压得不实,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实保密责任体系,提高保密意识,健全人社局保密工作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人。二是完善保密工作流程,建立保密文件领取传阅闭环台账,规范保密文件传阅流程,提高保密安全性。三是加强对保密工作的培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保密知识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
21.关于“抓廉政教育不足,理论和思想武装有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廉政教育机制,制定廉政教育计划,将廉政党课纳入“三会一课”重要内容,确保廉政教育常态化开展。二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理论和思想武装,定期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觉悟。三是加强书记的廉洁从政引领作用,书记定期讲授廉政党课,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实际行动为全局干部职工树立正面标杆。
22.关于“从严治党部署谋划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度谋划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工作举措深入细致,具有针对性。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将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组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深入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取得实效。
23.关于“廉政风险把握不全面,提醒和教育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深入贯彻“两报告一承诺”制度,制定人社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二是每年听取2次各支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深入剖析问题,推动责任有效落实。三是加大对防范大操大办的监督管理,高质量落实婚丧嫁娶报备制度。
24.关于“廉政责任未压实,‘一岗双责’递减”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责任体系,明确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具体内容以及在廉政建设中的具体职责和任务。二是建立常态化谈心谈话制度,明确谈话频次、流程和要求,谈话记录须双方签字确认。三是强化警示教育,在重要时间节点前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和集体谈话,针对省审计厅反馈问题,对相关负责人开展专项谈话,确保压力传导到位。四是每季度组织党支部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各支部工作部署到位。
25.关于“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监督意识,组织领导班子深学习派驻监督相关规定,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修订人社局党组(扩大)会议制度,明确事业单位评聘、招聘、资金支出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须提前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全程参与监督。
26.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实地督促检查少”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加强实地监督,定期深入派驻单位进行监管,确保监督的近距离和常态化。二是建立“回头看”长效机制,对已整改问题,随机抽取开展“回头看”,重点核查整改成效是否巩固、是否存在反弹,形成“督查—整改—复查”闭环。
27.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方式方法不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专业化培训,学习先进监督执纪案例,掌握新监督手段,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二是对“三重一大”事项,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参加决策会议,参与方案论证,从源头上防范风险。
28.关于“未制定采购询价内控制度”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和完善采购询价内控制度,明确询价流程、询价方式及询价原始凭证的留存要求,确保询价过程规范、透明。加强询价留痕,对于结果通过党组会议公布,邀请纪检派驻组列席,深入落实贯彻议价询价机制。二是加强对采购合同的审核,确保合同信息完整、准确,并严格要求供货方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对于已发生的合同信息不全问题,及时与供货方沟通补充完善,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9.关于“物资采购申报审批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物资采购申报审批手续,健全采购签批流程,采购前需由申请部门提交申请表,经部门主管领导、单位主要领导逐级审批签字后实施。二是严格审批留痕管理。确保所有采购审批手续完整留存,建立专门的档案管理制度,对采购申请、审批、合同、发票等关键文件进行归档保存,便于日后查阅和审计。
30.关于“财务审核签批流程不规范,采购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物资采购申报审批手续,健全核销手续,健全采购签批流程,执行多级联审制度,重大支出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财务负责人联合签批,贯彻监督采购责任制。二是梳理采购工作各环节责任清单,明确经办人员、部门负责人、财务审核人员、分管领导的具体职责,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31.关于“财务核销有疏漏,核销手续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规范核销流程,明确合同签订、发票开具、费用支付等环节的先后顺序及规范要求,要求核销必须提供完整的发票、审批单等资料,杜绝流程倒置。
32.关于“监督管理松懈,报销内容与实际不符”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差旅费管理,明确差旅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事前申报流程,明确报销材料标准,要求必须提供包含具体时间的交通票据、会议通知等有效佐证材料,确保手续齐全,避免事后补报和重复报销现象。二是强化审核监督,对时间矛盾、材料不全的报销申请一律退回。
33.关于“审批流程随意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差旅费用的管理力度,明确差旅费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事前申报的程序,规定报销所需材料的标准,提供有效的佐证材料,以保证所有手续完备,防止事先出行后审批情况的发生。二是强化审核和监督机制,对于存在时间冲突或缺少必要材料的报销申请,应一律予以驳回。
34.关于“公务出行手续不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明确差旅费管理制度和报销流程,严格执行事前申报流程,明确出行目的、时间、地点及预算,确保手续齐全,避免事后补报和重复报销现象。二是加强差旅费核销管理,明确规定差旅费核销时必须提供完整的出行手续,包括机票、酒店住宿发票等原始凭证,严禁使用旅行社开具的发票进行核销。
35.关于“公出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公出审核严格把关,建立完善的请示审批程序,明确公出需提前提交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执行,如需延长行程必须提供课时变更证明等书面材料,补签审批手续。
36.关于“未对固定资产进行动态管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统一规范的固定资产登记台账,并安排专人按类别、购置时间等要素详细记录资产信息。二是资产发生领用、调拨、报废等流转时,及时登记变动时间、去向及经手人,形成完整追溯链条,压实管理责任。三是定期自查自纠,每半年开展一次全面清查,重点核查台账记录与实物是否一致,对闲置、损坏资产及时处理。
37.关于“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资金管理流程,严格遵循考务费等财务的收支两条线,按照时限要求完成财务上缴,避免滞留在单位银行账户时间过长,存在坐支风险。二是细化各环节责任人和时限要求。
38.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贯彻人社局“三重一大”制度,对于大额资金等事项,召开党组会、支委会研讨决定,邀请纪检派驻组列席。二是财务部门严格审核支出凭证,对未经会议讨论的大额资金支付一律不予受理。
39.关于“未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会议无讨论过程”问题的整改。
一是明确议事规则,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对于待支付的资金等,不经过集体讨论坚决不支付。二是规范会议流程,会前提前下发议题材料,预留充足时间供党组成员研究;会中设置充分发言、集体表决环节,确保每位成员充分表达观点。三是严格会议记录,配备专职记录人员,记录每位成员发言内容及表决过程,杜绝记录简略、关键信息缺失。
40.关于“以局班子会代替党组会决策”问题的整改。
明确议事规则,清晰界定党组会与局办公会的决策范围,规定科级干部人事调整、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对于待支付的资金等,不经过集体讨论坚决不支付。
41.关于“民主生活会不严肃,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细化执行标准,逐条对照组织部通知要求,明确会议主题设定、会前学习安排、问题查摆、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环节的具体标准和操作流程,杜绝“照搬照抄”现象。二是强化党性教育,结合主题教育、专题党课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从思想根源上杜绝形式主义,切实增强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42.关于“组织生活会形式化,对照检查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落实民主生活会,根据区委相关要求,精心准备民主生活会,规范会议流程,从抓实学习教育、征求意见、对照检查、谈心交心等方面着手,确保会议取得实效。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开展党务工作专题培训,提升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
43.关于“民主测评虚化,评议党员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区委相关要求,精准备民主生活会,规范测评流程,明确优秀党员比例不得超过三分之一的硬性要求。二是开展党员教育专题培训,组织学习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及纪律要求,强化党员责任意识,通过案例警示,杜绝测评“走过场”“搞平衡”等虚化问题。
44.关于“党建资料保管不规范,基础材料留存不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资料管理制度。制定并完善资料存档的规范和流程,明确责任人和操作人员的职责,确保资料的存档一致性和规范性。二是加强人员的培训。组织定期的培训课程,提高操作人员的存档意识和技能,让他们充分了解存档的标准和要求,避免在存档过程中出现错误和疏漏。
45.关于“会议记录重视不足,书写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记录标准,明确会议记录必须包含会议应出席、实出席、会议时间、地点等内容。二是加强人员培训,提高记录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会议组织能力,确保会议的议程安排合理、清晰。三是规范会议议程模板,明确每个议题的时间安排和讨论重点,确保每个议题都得到充分讨论和记录。
46.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虚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人员培训。提高记录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记录技巧,提高会议组织能力。确保会议的议程安排合理、清晰。二是规范会议议程模板,明确每个议题的时间安排和讨论重点,确保每个议题都得到充分讨论和记录。三是建立任务清单,提前明确各会议主题、学习内容及工作议题,避免临时拼凑、随意调整。
47.关于“队伍建设不重视”问题的整改。
一是优化队伍配置,设立专职党建员,明确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优先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党员担任,实行AB岗互补机制,确保党建工作不断档。二是规范党建工作流程,定期开展党建业务培训,强化基层党建工作能力。三是规范补选流程,明确预备人选批复、选票及选举的时间顺序和程序要求。
48.关于“主题党日未完全按‘质效提升年’活动要求落实”问题的整改。
丰富党内政治生活,敦促各党支部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4+X”主题党日活动要求开展工作,落实“质效提升年”活动要求。
49.关于“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发挥党组作用,牵头成立整改专项工作小组,明确成员分工与整改责任。二是定期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方案、措施及进度。三是定期听取各党支部整改阶段性汇报,调整优化措施,确保整改有序推进。
50.关于“巡察整改长效性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敦促各党支部将整改措施一贯到底,结合自身职能,制定个性化学习计划,细化学习内容、方式和时间安排。二是结合全局重点工作以及实际工作任务开展学习任务,对整改情况听取汇报。
51.关于“整改问题出现反弹”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整改长效机制,主动加强形势分析和风险研判,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专项研究部署推进,建立“问题-责任-整改”清单。二是敦促各党支部开展廉政风险点再排查,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分析研判风险。
52.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被巡察单位已按要求制定了巡察整改任务完成时限进度表,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整改。二是对被巡察单位加强监督,目前在集中整改期内,反馈整改问题已全部完成。三是继续对被巡察单位进行套跟踪问效,确保全部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53.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制度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监督责任制,同时运用多样化的监督手段,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二是进一步加强实地监督,定期深入派驻单位进行监管,确保监督的近距离和常态化。
54.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形式单一”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整改台账实行“清单式销号”管理,明确材料审核与实地检查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确保每项整改任务都经过书面与实地双重验证。二是积极发展多样化监督手段,丰富监督形式,全方位把控巡察整改进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165909;电子邮箱:DT6165909@163.com。
中共大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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