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同区残疾人联合会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4日 【打印】

根据委统一部署,20241118日至1129日,委第巡察组对残疾人联合会党支部进行了巡察。17日,委巡察组向残疾人联合会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8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对个别具体问题事例中所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等组织处理,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一)党的决策部署学习研究不深入,结合党的创新理论与具体工作有机统一不够彻底的整改内容及措施和成效。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科学规划制定支部大会学习计划,将学习传达党的创新理论和国家、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列为第一议题学习范畴,确保传达学习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同时,将强化党纪学习教育纳入支部学习计划,作为常态化学习内容并形成长效制度。支部书记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2)依据党的最新要求、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以及党纪学习教育内容,精心制定详细、系统的2025年度理论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主题、学习时间、学习方式,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和党纪教育等内容及时纳入学习计划,有序推进学习进程。

2、关于“为残疾人服务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3)以同乐社区文体活动中心为样板,积极组织指导有条件的村、社区活动中心广泛开展残疾人文体活动,每半年至少开展次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上半年各乡镇街道社区组织歌唱、秧歌、广场舞等文体活动3场次,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满足不同残疾群体的需求;(4)强化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严格依照相关文件要求,及时推进第三代智能化残疾人证的更换工作。同时,加强与民政部门、卫健等部门的信息沟通与共享,建立常态化信息互通比对机制,每月推送一次残疾人证变更情况,确保信息及时、准确更新;(5)加大残疾人居家托养的日常监管力度,将入户检查和电话抽查率提高至30%,通过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掌握服务情况,切实提升监管质量。

3、关于“对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监督指导不够”问题的整改。

(6)加强村(社区)残协日常服务,进一步完善村(社区)残协规章制度,统一工作标准,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明确服务事项和内容,每年至少两次深入基层进行指导,规范服务流程,推动村(社区)残协服务达到标准化水平,上半年已完成5个乡镇38个村工作指导。

4、关于“残疾人住房改造政策执行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7)深化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把控各个环节。从2025年起,申请建房残疾人的低保、低收入、五保、特困等要件档案材料必须加盖民政部门印章,确保申报材料符合规范要求,同时对2019年以来所有建房档案材料重新审核一次,查缺补漏,完善相关资料,并对主管建房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要求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

(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延伸不到位,防范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防护网不够严密整改内容及措施和成效。

5、关于“保密工作责任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8)进一步完善保密工作领导组织,明确责任人,设立专人专柜进行保密文件管理。规范保密文件借阅使用管理流程,建立详细台账,严格履行保密工作手续。同时,强化保密工作教育培训,定期召开保密工作会议,切实提高全体人员的保密意识,将保密工作纳入残联工作重点范畴,常抓不懈。

6、关于“一把手落实党内监督制度不严”问题的整改。

(9)严格落实“一把手”党内监督制度,强化对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制定定期谈话计划,增加廉政谈话频次,确保对财务、办证等重要岗位人员的廉政谈话全覆盖,每年不少于两次,及时发现和纠正潜在问题,累计谈话谈心3人次。

7、关于“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10)增强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在支部研究讨论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时,提前与纪检派驻组沟通联系,邀请其列席会议,对决策过程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有效落实和党纪党规的严格执行,上半年支部大会多次邀请纪检派驻组参加指导,全程监督。同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留存,以备查阅。

8、关于“能力作风建设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11)增强调研工作的主动性和时效性,制定详细的调研计划,深入残疾人群体,摸准摸细残疾人辅具等基本需求数据,将调研结果切实转化为实际行动,实现服务精准化坚决杜绝出现残疾人需求漏报的情况;(12)加强对会议记录人员的培训和要求,规范会议记录标准。会议记录应从形式到内容做到准确、完整,详细记录会议讨论过程,包括发言人观点、论据、提出的问题及解决方案等。对于重要决策,记录决策形成过程、表决情况及最终结果。

9、关于“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3)规范采购流程。组织负责采购人员深入学习相关采购制度,采购询价人做好询价流程材料的收集与留存工作;加强入账材料审核,确保采购材料信息完整、准确,避免出现类似问题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14)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制度。要求2025年起采购验收人必须严格按照采购验收程序开展验收工作,每次验收需两人共同参与,认真完善验收单上的相关信息,确保验收工作规范、有效。

10、关于“公出核销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15)完善出行审批制度,制定统一规范的出行申请审批单,对于下乡和上市及出市等工作需要出行明确要由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双签字审批,确保公出审批流程规范化、制度化;(16)组织审核人员认真学习相关公出审批制度,强化审核责任意识。在审核公出材料时,严格把关,对于不完整、不合格的出行佐证材料,一律不予审核通过。

11、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7)严格执行财务监管制度,今后在支付或发放资金前,认真审核支出报账单和采暖费发放表的签字情况,对于未完成签字手续的,坚决不予支付或发放资金,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18)强化支付材料审核工作。出纳员深入学习省市区相关财务制度,在今后的审核过程中,认真核对合同、发票等相关信息,确保支付材料准确无误;(19)加强入账材料审核管理。对财务人员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提高其规范管理意识,同时要求财务人员及时学习最新财务法规,严格审核入账材料。财务分管领导定期对留存的入账材料进行复查审核,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12、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20)提高对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全面梳理需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资产,准确确定入账时间、入账金额、折旧年限等信息后,及时、完整地将相关资产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加强固定资产的信息化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效率。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不高,监督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内容及措施和成效。

13、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21)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制度,明确大额资金使用必须及时提交会议讨论决策的程序要求,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同时,设立“三重一大”决策监督小组,由党支部委员和部分党员代表组成,对决策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记录,确保决策程序规范、透明;(22)自2025年起,在每次党组织会议召开前,明确将发言环节列入正式议程,并提前通知参会人员准备相关意见。会议期间,主持人积极引导参会人员充分发表个人见解,鼓励不同观点的交流与碰撞,安排专人详实记录每位人员的发言内容及表态意见,形成完整的会议决策记录,切实保障民主决策的充分性与真实性;(23)明晰党组织会议与行政会的决策流程和职责边界,加强对决策过程的监督,确保重大事项均经过党组织会议充分讨论研究后再行决策。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使其清晰掌握不同类型会议的职能定位与决策要求。由专门人员对会议类型及决策流程进行严格审核,杜绝以行政会代替党组织会议决策的现象再次发生。

14、关于“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24)建立完善的组织生活会材料留存机制。在每次组织生活会召开前,指定专人负责材料收集工作,并制定详细的材料清单,确保党员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批评与自我批评记录等重要资料在会后及时整理归档。按照年度和会议主题进行分类存放,建立电子和纸质双重档案,便于长期保存与随时查阅,为党组织开展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撑;(25)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民主评议党员的相关规定与标准,重点解读优秀党员评定比例、评定标准及操作流程,确保每位党员准确理解和掌握民主测评的各项要求。评议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的比例和程序进行评定,安排专人负责监督统计,确保评定结果真实、公正、有效,并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纪律要求予以强调。

15、关于“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26)从2025年起,严格依据“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制定详细的年度计划,明确每季度党课的主题及主讲人。每次会议和党课均指定专人负责记录,详实记录主持人、记录人、出席人员、列席人员、会议内容、讨论过程及决议结果等信息,并在会后及时整理归档。在党员大会中,合理规划理论学习与工作部署的时间比例,确保重点工作能够在党员大会上得到充分讨论与有效部署,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27)成立残联党支部委员会,补齐支部组织建设短板。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精心筹备并稳步推进支部委员选举工作。成立专门的选举筹备小组,负责选举工作的组织策划、宣传动员、候选人推荐等各项事宜。选举过程中,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选举程序合法合规、选举结果真实有效。选举结束后,及时明确各支部委员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党支部工作机制,完善党组织建设,为残联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2025年4月28日通过选举成立了残联党支部委员会。

(四)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效果不明显,整改责任压的不实的整改内容及措施和成效。

16、关于“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28)残联党支部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与严肃性,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成立由党支部书记担任组长的巡察整改专项督查小组,专门负责对本次巡察整改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每个整改事项的时间节点、责任人及整改要求,定期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逐一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加强对整改成果的运用与巩固,将巡察整改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完善制度、优化流程、强化管理等方式,真正实现以巡察整改推动残联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59-6174811;电子邮箱dtcl2022202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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