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区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6日 【打印】

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有效预防、及时处置本区各类燃气事故,提高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燃气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城市安全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编制本预案。

1.2指导思想和原则

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到实处。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燃气突发事件,包括以下情况:

1)燃气企业主要储存设施、燃气主干管道发生严重泄漏。

2)液化石油气(LPG)、压缩天然气(CNG)或液化天然气(LNG)运输槽车及运输大量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车辆发生严重泄漏或严重交通事故。

3)燃气突发事件引发次生灾害,造成铁路、高速公路、城市主干道运输中断,或造成供电、通信、供水等系统受损。

4)燃气设备设施故障导致燃气大面积进入用户家庭,造成人员伤亡。

5)由于燃气泄漏造成火灾、爆炸事故,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2.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

2.1组织机构

大同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由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现场调查处置工作组、应急保障组、专家咨询组组成。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必须制定(修订)各自的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燃气应急响应机制。

2.2机构组成及职责任务

2.2.1大同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长:大同区人民政府分管城市管理的副区长。

副组长:区城市管理局局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长、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城市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分局、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区民政局、国土资源分局、卫局、气象站、区供电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抢险技术支持单位等。

主要职责:

1)大同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燃气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根据现场情况及专家咨询组的意见,研究并决定排险、减害(救援)方案、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定对外公布信息的时间、内容和范畴,统一发布燃气应急信息;并负责按有关燃气事件报告制度上报情况。

2)大同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大同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燃气应急响应机制;组织全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指导政府各有关部门做好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部署燃气应急工作的公众宣传和教育,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其他应急救援任务。

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局,由区城市管理局分管燃气安全工作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日常管理工作,接受燃气突发事件的响应信息,初步判断事件的类型和响应级别,并向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报告,根据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指示协调、组织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和保障工作。

2.2.2现场调查处置工作组

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按照燃气突发事件的情况,实施现场指挥制度,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派出或者指定现场指挥,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应急工作。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

现场调查处置工作组由各专业部门组成,成员包括大同公安分局、大同消防大队、区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和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局,区生态环境局,大同供电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街道办事处,抢险技术支持单位。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

大同公安分局:负责燃气突发事件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组织群众疏散,维护现场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组织指挥排爆、案件侦破等工作。交警大队负责燃气突发事件现场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维护疏导工作。按照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确定的警戒范围,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同时保证救援车辆顺利通行。

大同消防大队根据专家意见进行灭火工作,对燃气突发事件中的被困人员进行救助。配合燃气供应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侦检;配合专业救援队对有关器具堵漏、冷却抑爆、关阀断源等。

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局:负责组织实施在燃气突发事件中受损通信系统的应急恢复,并为抢险救援指挥系统提供通信保障。

自然资源局:负责燃气突发事件中涉及建筑工程可能出现坍塌、结构安全隐患的检查处置工作。

区卫局:负责组织区急救中心(120)和各医院,开展受伤人员现场救治和伤员转院治疗工作。负责燃气突发事件区域的卫生防疫工作。

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或参与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的抢险和事故调查处置。组织开展燃气突发事件中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燃气突发事件中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的统计上报。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燃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是:

1)落实大同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

2)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迅速到达现场,观察气体泄漏、火灾或爆炸险情、群众受灾情况、燃气供应能力受影响情况等。

3)判断燃气突发事件的分类和响应分级,判断是否需要疏散人群、是否在相应区域和路段实施封路措施。上报燃气突发事件的产生和发展情况。

4)对燃气企业进行调度管理,燃气量的调度和燃气管网的监控,负责燃气应急管网的建设和抢修;提前做好燃气准备工作,对各燃气企业和天然气站点进行统筹规划和调配,实施应急燃气的组织工作。

5)负责组织抢修与恢复在燃气突发事件中损坏的有关供水、排水等市政管线、设施。

6)协调组织做好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大同供电局:负责组织实施在燃气突发事件中引发电力系统事故的抢险救援。为抢险救援及其指挥系统提供用电保障。根据燃气泄漏事故大小和扩散范围,组织相应范围内电力系统的停电及事后恢复工作。

生态环境局:负责燃气突发事故周围的空气环境质量监测,并对事故是否影响附近人畜饮水进行评估,以保证人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事故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必须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救护,控制事态发展,同时将事故情况及时报告区政府(区应急)和区城市管理局。

抢险技术支持单位:负责组建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负责调度气量平衡,保证供应。负责指挥一般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紧急状态下,听从政府指令采取紧急停供措施。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燃气突发事件现场先期应急处置,协助有关部门实施抢险救援。必要时支援辖区外燃气突发事件抢险救援。作为区政府处置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及燃气供应接管单位,随时听从政府的调遣。

2.2.3应急保障组

应急保障组由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气象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成。各部门的职责如下:

区委宣传部:根据需要组织开展燃气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组织新闻单位进行燃气安全知识宣传。

区财政局:负责应急抢险资金和救济资金的拨付和监督。

民政局:负责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组织、发放灾民生活救济款物,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区气象站:组织管理本区行政区域内针对燃气突发事件的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分发;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组织燃气突发事件现场应急观测,为决策提供依据。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街道办事处:事故发生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事故责任单位组成后勤小组,负责下列工作:

1)抢险救援和处置工作中所需的日常用品。

2)劳务人员临时招用。

3)现场水电照明。

4)受灾人员的善后工作,解决灾民的吃、穿、住问题。

5)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后勤工作。

2.2.4专家咨询组

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燃气贮存、燃气管网及运输、燃气防爆、燃气中毒、医疗卫生、设备及管道抢修等领域的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其主要职责是:

1)参与制定、修订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

2)参与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对燃气突发事件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协助判别事件类型和响应等级。

3)向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提出正确、科学、安全、快速处置事件的技术方案及建议,为应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并对应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3.预防和应急保障

3.1预防预警行动

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全区燃气突发安全事件的预防、监督和管理工作。区城市管理局应做好燃气安全隐患及反恐调查工作,建立全区气罐储存区、压缩天然气(CNG)加气站、气罐区周边企业、重点燃气使用单位的分布名单,掌握燃气输送管网数据,掌握液化石油气(LPG)和液化天然气(LNG)槽车、运输大量液化石油气实瓶车辆的运输路线信息,及时更新和定期检查。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根据其职责分工,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的监督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并制定严格的管理规章和应急工作程序,做好燃气设施的突发安全事故的前期基础保障工作。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制订本单位燃气应急实施方案,报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燃气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燃气应急领导小组织机构及联系方式。

2)燃气应急工作方案。

3)燃气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储备和调度。

4)燃气应急信息收集、上报制度。

5)燃气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培训和演练。

3.2预警和信息支持系统

1)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建立为燃气安全预警服务的数字化监测系统、预警信息管理系统等技术依托平台,建立信息传递、技术资料提供、应急指挥、报警服务等高效、快捷的信息共享、反馈、发布系统,做好技术支持保障工作。

2)燃气企业建立通信应急保障机制,保障燃气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的信息通畅。

3.3队伍保障

1)燃气企业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担任指挥的人员应具有组织协调能力,并熟悉相关预案;从事燃气应急处置的人员须经业务技术培训,具备燃气行业安全、防护等相关知识和技能。

2)燃气企业要与本区有关专业应急队伍保持联系,互通信息,确保应急救援渠道的畅通和应急救援队伍快速反应,便于应急处置时有效协同配合。

3.4物资保障

1)燃气企业应按照本预案或有关规定,配备必需的应急设备设施,并保持良好状态。对本单位的应急救援物资及情况必须掌握,建立物资清单,明确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建立应急物资的维护、保养、报废、补充、报告和调用等制度。依托各级应急保障系统,保证应急物资及时供应。

2)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协调组织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调度和后续供应。

3.5治安保障

大同公安分局明确燃气突发事件应急状态下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方案。燃气突发事件发生后,属地警力、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要迅速组织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持秩序,及时疏散群众。

3.6经费保障

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的经费,由各级财政按有关预案和规定予以安排。燃气企业应建立应急处置专项资金,保证专款专用。

3.7技术支撑

1)燃气企业应积极建立并逐步完善安全预警系统,提高燃气设施设备系统的可靠性,为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提供保障。

2)依托社会科研机构、高校及各方面专家,建立燃气应急科学论证和决策咨询机制,为燃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

4.报告及信息发布

4.1燃气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任何部门、单位或公民一旦发现或者预知将会发生燃气安全事件和灾难性事件时,应当立即报告110,再由110立即通知区城市管理局,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1)造成事件的单位及发生时间、地点。

2)造成事件的原因、经过,影响范围和人口,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应对事件采取的抢救措施。

4)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件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燃气突发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向区人民政府(区应急)报告。区人民政府(区应急)按程序向上一级政府报告。

4.2调查核实

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事项后,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经确认为燃气突发事件后,按分级标准对事件进行分级,并指挥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应急措施。

4.3信息发布

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向社会公众媒体统一发布燃气应急事件信息。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全面。

5.分级响应

按照燃气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我区燃气应急分为级(特别重大)响应、级(重大)响应、级(较大)响应和级(一般)响应四个响应级别,级(特别重大)响应为最高级别。

5.1分级响应

5.1.1Ⅰ级(特别重大)响应,适用于以下情况: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包括燃气中毒,下同)。

2)因燃气突发事件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生产受到严重影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3)造成5万户以上居民用户燃气中断供应48小时以上。

4)燃气突发事件引发的次生灾害,造成铁路、高速公路运输长时间中断,或造成供电、通信、供水等系统无法正常运转,使城市基础设施全面瘫痪。

5.1.2Ⅱ级(重大)响应,适用于以下情况: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2)因燃气突发事件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生产受到较严重影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3)造成3万户以上、5万户以下居民用户燃气中断供应24小时以上。

4)燃气突发事件的次生灾害严重影响到交通运输和其他市政设施正常使用,并使局部地区瘫痪。

5)燃气企业主要储存设施发生严重泄漏。

5.1.3Ⅲ级(较大)响应,适用于以下情况:

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2)因燃气突发事件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生产受到一定的影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3)造成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用户燃气中断供应24小时以上。

4)燃气突发事件发生在城市主干道上,造成交通中断。

5)在商业区、居住密集区,液化石油气(LPG)或液化天然气(LNG)槽车、船只以及运输大量液化石油气实瓶的车辆、燃气管道等引起燃气大量泄漏事件,严重危及安全。

5.1.4Ⅳ级(一般)响应,适用于以下情况:

1)发生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

2)因燃气突发事件使当地经济生产受到影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3)造成3千户以上、1万户以下居民用户燃气中断供应24小时以上。

4)在商业区、居住密集区,液化石油气(LPG)或液化天然气(LNG)槽车、船只以及运输大量液化石油气实瓶的车辆、燃气管道等引起燃气泄漏事件,构成爆炸、火灾、中毒等安全隐患。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事故危害满足分项中任何一条,即可启动相应响应等级。

5.2响应程序

5.2.1Ⅰ级(特别重大)、级(重大)响应程序

按程序上报上级人民政府后,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按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2.2Ⅲ级(较大)、级(一般)响应程序

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启动区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同时报上级人民政府。

6.应急措施

6.1应急期供气优先顺序

1)医院、居民生活、学校、宾馆酒店用气。

2)压缩天然气(CNG)加气站、商业餐饮用气。

3)工业用气。

4)其它用气。

6.2应急响应期间相关单位职责

6.2.1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1)及时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燃气突发事件影响的紧急通告或者通知。

2)要求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3)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和占用场地,实施救灾、救助等工作。

6.2.2有关部门和单位职责

在应急响应期间,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应当服从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主动到岗,相互配合、协作,采取有关的对应控制措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坚守岗位,积极履行职责。

6.3各级响应程序及期间采取的应急措施

6.3.1Ⅰ级响应程序及采取的主要应急措施:

1)上报上级人民政府后,待上级人民政府启动相应级别的专项应急预案,我区在上级政府的指挥下处置燃气突发事件。

2)参考使用下列顺序进行强制停气:暂停对工业用户、压缩天然气(CNG)加气站、商业餐饮供气,确保医院、居民生活、学校、宾馆酒店用气。

3)新闻媒体加强相关宣传,对燃气供应形势和工作情况进行报道,协调指挥本区所有燃气用户做好限量供应的准备。

6.3.2Ⅱ级响应采取的主要应急措施:

1)报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

2)参考使用下列顺序进行强制停气:暂停对工业用户(连续运行的生产窑炉保炉用气可考虑停供)供气,对压缩天然气(CNG)加气站(不含公交加气站)、

商业餐饮进行定点、定时、定量供气,确保医院、居民生活、学校、宾馆酒店用气。

3)通过各种渠道通知可能受到影响的用户,将采取限量供应措施,请相关用户做好停供准备。

6.3.3Ⅲ级响应采取的主要应急措施:

1)与燃气企业协商,调整供用气计划,尽可能满足本区需求。

2)参考使用下列顺序进行强制停气:暂停对工业用户(连续运行的生产窑炉保炉用气不能停供)供气,对压缩天然气(CNG)加气站(不含公交加气站)、商业餐饮进行定点、定时、定量供气,确保医院、居民生活、学校、宾馆酒店用气。

3)通知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居民宣传工作。

6.3.4Ⅳ级响应采取的主要应急措施:

1)与燃气企业协商,调整供用气计划,采取低压供气以满足需要。通知大型燃气用户准备停运,随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2)参考使用下列顺序进行强制停气:暂停对工业用户(连续运行的生产窑炉保炉用气不能停供)供气,对压缩天然气(CNG)加气站(不含公交加气站)、商业餐饮进行定点、定时、定量供气,确保医院、居民生活、学校、宾馆酒店用气。

级响应由发生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直接执行应急抢险工作,如涉及跨镇、街道的燃气突发事件,由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协调处理。

6.4先期处置

燃气突发事件发生后,燃气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和所在社区上报基本情况的同时应立即组织有关应急力量开展自救互救,在第一时间实施即时处置,采取相关应急措施及时排除故障,防止事态扩大。主要包括: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和物证。

3)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收集证据。

4)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协调组织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5)协调配合公安、消防、卫、事故所在地或主管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单位做好现场控制、人员疏散、伤者救治、事故控制。

6)根据事故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分析事故发展态势,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6.5处置程序

1)接到燃气突发事件报告后,燃气企业应按照本预案规定立即向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并启动企业应急处置预案,下达抢险指令,第一时间赶赴事故发生地点。

2)区燃气突发事件现场调查处置工作组到达事故现场后,应迅速了解事故情况,查明地下管线分布及控制阀井位置,立即实施抢险处置,协调指挥事故所在地政府、事故发生单位以及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做好现场控制、人员疏散、伤者救治、事故控制等工作。

3)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事故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分析事故发展态势,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有燃气泄漏的区域禁止进行送电操作,会引起爆燃或者火灾,须在远方段进行输送电操作。

4)现场处置人员应切实注意安全防护,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5)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6)燃气管网因事故中断的,在恢复供气前,相关燃气企业应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通气前的注意事项,并通过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在小区醒目位置张贴公告,告知用户做好通气前的准备工作,避免发生燃气安全事故。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村、居委会要积极予以配合。

6.6燃气泄漏事故的处理措施

燃气管道、燃气储罐出现泄漏事故或燃烧事故时,现场处置人员应按照国家燃气抢修安全技术规程,采取相应的工艺处理措施,检测和控制事故源。同时,拨打110,由消防人员进行扑救,由公安机关进行警戒,防止出现燃烧、爆炸事故。

6.7应急安全与防护

6.7.1现场处置人员的安全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事故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的有关规定。现场监测、监察和处置人员根据需要配备防毒面具或救生器材等,在正确、完全佩戴好防护用具后,方可进入事故现场,以确保自身安全。

6.7.2受影响群众的信息通报

根据燃气突发事故的性质,公安部门负责组织消防、燃气企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实施危险区人员撤离,并迅速疏散与事故抢险救援无关的人员。现场应急指挥部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主要包括:

1)根据突发事故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2)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情况,确定群众疏散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和安全保卫等,并告知群众具体疏散路线和有关注意事项。

3)向群众提供紧急避难场所等信息。

7.应急结束

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应急结束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应明确需要向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上报的资料。

8.后期处置

8.1现场清理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事故调查后的现场清理。燃气企业单位负责落实供气恢复,以及公众与相关单位的告知和安全宣传,并向有关部门通报。其他相关部门依据相应职责,搞好现场清理。

8.2救济与安抚

1)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组织实施救济救助。

2)事发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应急、民政部门要做好灾民安置,确保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各事故相关单位必须积极配合,做好善后事宜,确保社会稳定。

8.3保险

燃气突发事件发生后,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保险监管机构要督促有关承保单位快速勘察并及时开展理赔工作。

9.责任与奖惩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由相应级别的应急部门按规定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形成燃气突发事件调查报告,并按规定程序结案批复。重大、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按照国务院规定执行。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未履行本燃气应急工作职责的,给予单位第一责任人相应的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要求,未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在燃气应急期间不服从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调度的单位或个人,应给予处理。

4)在燃气应急期间,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积极参加燃气应急抢险救灾的义务。对在应急燃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0.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上一篇:

下一篇:

网站导航 | 关注大同
主办: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政府 承办:大庆市大同区融媒体中心
地址:大同区人民政府 办公电话:0459-6165219 电子信箱:dtxxzx@163.com
网站标识码:2306060007   黑ICP备20000753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23060602000001

福地大同微信

大同历史陈列馆

大同区融媒体中心

火山号:186523421

快手ID:1320627403

抖音扫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