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区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6日 【打印】

1.总则

    1.1目的

    为及时、有序、高效处置供热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事件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冬季供热安全,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大同区辖区内供热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1.3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将应急工作纳入大同供热日常生产经营及管理工作之中,积极开展供热突发事件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善后恢复等。

2)分工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以供热主管部门为主,各部门、各单位依据职责积极配合,确保快速反应,迅速开展应急处置、紧急救援、善后处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对受影响区域内热用户的政策宣传、解释和安抚工作。

3)资源共享。供热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工作需要调动抢险队伍、材料、车辆、工器具等相关物资和人员时,区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可以按照程序调用供热应急抢险队伍、相关物资设备和人员。

1.4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黑龙江省城区供热条例》《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 、法规。

1.5启动条件

按照供热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启动相应的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5.1 发生下列供热突发事件,启动本预案:

(1)突发停热,影响供热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24小时内无法恢复供热。

(2)突发停热,影响供热面积2万平方米以下1万平方米以上、48小时内无法恢复供热。

(3)供热单位弃管,影响供热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

(4)对本区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需要区委、区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进行应急处置的其他供热突发事件。

 (“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设立大同区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挥:分管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城管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城管局、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区卫健委、区公安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电业局、各街道办。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城管局分管副局长兼任,联系电话:0459-8888502。办公室下设综合组、抢险组、技术组、材料供应组、后勤保障组、宣传组、信访接待组。

2.2主要职责

2.2.1区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负责组织全区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施工作;

(2)负责事件处理过程中问题的决策工作,包括人员、资源的调动和配置,抢险费用的使用等。

(3)负责指派有关人员到现场指挥、协调具体工作。

(4)负责报请启动预案和终止响应工作。

(5)负责事件有关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

2.2.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供热突发事件发生时的抢险救援、后勤保障、抢险技术方案的制订、抢险物资的调动及抢险协调等工作;

(2)负责抢险救援时的对外沟通协调工作;

(3)负责处理事件时发生的人员开支、材料、设备等费用的审核工作;

(4)负责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5)负责应急信息汇总、上报、传达;

(6)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2.3成员单位职责

(1)区城管局负责本预案演练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应急抢险具体组织工作。

(2)区财政局负责落实解决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资金。

(3)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对供热安全生产事故中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进行调查、评估工作及责任认定,提出处理意见。

(4) 区区场监管局负责牵头组织对供热特种设备事故进行调查。

(5)区发改委负责协调燃煤供应、运力保障。

(6)区卫健委负责现场救护、运送伤员、组织医院抢救等工作。

(7)区公安局负责维护事件所在区域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8)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保障交通运输。

(9)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10)其他成员单位按其各自经营业务范围,保障供热突发事件所在区域应急情况下的水、电、气供应,提供应急设备和技术支持。

3.监测分析及信息发布

3.1信息监测

区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牵头,各区政府有关部门配合,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建立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监测预测体系,通过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投诉等多种渠道收集供热信息。

3.2风险分析

出现下列情况时,供热主管部门应立即组织供热单位分析判断影响正常供热的程度,预判可能发生停热事件的,要立即将事件具体情况、可能影响的程度、影响时间以及应对措施,报区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1)因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2)因供热燃料出现短缺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3)因供电、供水系统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4)因天气持续低温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5)因其他自然灾害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3.3信息报告与发布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供热单位应当将供热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影响范围等信息即时向区供热主管部门报告。

供热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并按相关规定发布。

4.应急响应

4.1报告程序

4.1.1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供热单位向区供热主管部门报告,供热主管部门上报本级政府和区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4.1.2供热突发事件属于区应急处置范围的,启动本地区的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自行组织处置;区应急抢险力量无法完成抢险救援工作时,可向区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提出支援申请。

4.1.3供热突发事件达到本预案启动条件的,由区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区政府决定启动应急响应

4.2指挥程序

4.2.1启动应急响应后,区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立即向综合组下达抢险命令,由综合组通知各组进入应急抢险状态,并按预案规定的抢险程序,根据现场应急抢险工作的需要,指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4.3抢险程序

4.3.1区供热突发事件抢险队伍进入现场后,根据区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指令,结合实际,快速确定应急处置方案。

4.3.2抢险任务明确后,各小组按分工开展工作。在抢险过程中,各相关单位要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全力支持,对抢险救援所需的物资、机械设备、人员等,区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可以直接调遣,各相关单位要全力配合。

4.4抢险措施

4.4.1供热单位燃煤紧缺或者煤质差导致停热或者供热能力严重受损,区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组织区发改委调拨应急燃煤,区城管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局、区交通运输局各司其职,保障燃煤供应。

4.4.2突发停水、停电导致停热,区政府协调供水、供电部门尽快完成抢修任务,同时,供热单位立即启动本单位预案,进行补水、发电,必要时,区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可调集全区力量进行补水、发电。

4.4.3供热单位弃管导致停热,区政府组织其他有供热资质的供热单位临时接管,同时启动应急专项资金,由区财政局支付。

4.4.4供热单位锅炉房、换热站及供热管网发生故障导致停热,由区政府组织本级应急队伍协助供热单位进行抢修;区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结合实际组织区热力集团、区建安公司等全区力量进行抢修。

4.5响应终止

应急工作结束后,按启动响应的相应权限终止响应,并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

5. 后期处置

5.1成立事件调查小组

应急响应结束后,区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组织成立事件调查小组,开展调查工作,形成调查报告。

属于安全生产事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5.2总结评价

5.2.1事件应急处理的各有关单位及时向区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做出书面报告。

5.2.2区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书面报告、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事件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6.保障措施

6.1指挥保障。应急指挥地点设在区城管局,由区城管局设立专门场所并建设相应的设施及人员,满足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的需要。

6.2资金保障。充实应急专项资金,保障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需要。

6.3技术保障。区政府要组建应急队伍,配备各项专业技术人员,完善抢险指挥体系,定期开展模拟演练,提高应对供热突发事件的能力。

6.4物资保障。根据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区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准备好各种必要的应急物资器材、设施设备,以保证应急响应时能及时调用,提供支援。

6.5水电气保障。供电、供水、供气运营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完善供电、供水、供气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抢修队伍建设。保障采暖用电、用水、用气的供应。

6.6通信保障。供热期内,区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要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6.7宣传培训。区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要对城区供热、安全使用及应急的基本概念与知识进行宣传,同时,对成员单位参与城区供热应急响应的骨干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6.8奖惩机制。区政府对在供热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者临阵逃脱、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7.预案管理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区城管局负责本预案的管理与更新,结合事件原因和处置情况的总结评价以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补充。

7.2预案的生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一篇:

下一篇:

网站导航 | 关注大同
主办: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政府 承办:大庆市大同区融媒体中心
地址:大同区人民政府 办公电话:0459-6165219 电子信箱:dtxxzx@163.com
网站标识码:2306060007   黑ICP备20000753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23060602000001

福地大同微信

大同历史陈列馆

大同区融媒体中心

火山号:186523421

快手ID:1320627403

抖音扫码